在美買房,產證加上子女名字會有多麻煩?後果嚴重!

2018-5-8 Sofia Chang洛杉矶华人地产经纪

對於大部分華人父母來說,在中國,在自己的房契上加上孩子的名字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父母普遍覺得這樣表達了他們對小孩的愛和心意,不但可以盡早為孩子積累財富,還能夠在將來避開遺產稅和遺囑認證。

但是充滿愛心的父母們得註意了,在美國如果你這麽做,極有可能你們不但不會為孩子創造財富,反而會適得其反。

會帶來哪些嚴重後果?

1、你將不再對房產擁有完全控制權。如果有一天你想要賣掉這套房子,但是子女們不同意並拒絕在合同上簽字,那你就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掉這幢房產。如果子女不滿18周歲,您還必須經由法院指定的第三方同意才可以出售。

2、無論是你的銀行及其他金融賬戶還是你的房產證,只要加上子女的名字,您的資產就會受到子女未來的生活影響。萬一不幸子女惹上官司、離婚或宣告破產,債權人可以追索你子女名下財產用於抵債,因為你的子女是資產共同持有人。

3、萬一不幸子女早走一步,您的房產將變成你和你子女的合法繼承人(他的另一半或子女)共同持有。如果大家對房產處理想法意見不一致或有重大分歧,到最後面對利益極有可能會反目成仇對簿公堂。

4、最重要的一點,在房契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將會給他們帶來最多的稅務問題。在美國很多地方,只要與孩子財富相關的地方,幾乎都與稅有關。

房契上加子女名會有哪些稅務問題?

增值稅

有一部分父母會在買房子的時候直接加上孩子的名字,認為這樣就可以避免了遺產稅和遺囑認證費。但他們卻掉進了國稅局另一個坑——增值稅。

通常聯邦增值稅為15%-20%。給大家舉個例子:

張先生當年花了100萬買了一套投資用房。如果房契上僅張先生一個人的名字。張先生過世時,房子的價值為200萬。因為他的子女將以遺產繼承的方式獲得房子,那麽稅務局會給與優惠,將房屋的計稅底數(Tax Basic)定為張先生過世那天的價格(也就是200萬)。這個時候子女按照200萬的價格賣掉房子,利潤為零(200萬售價-200萬計稅底數=0),子女不需要交一分增值稅。

但如果張先生將子女的名字加在房契上,那麽在買的那一刻,子女的計稅底數就定在了當時的50萬(100萬的一半),子女就無法享受國稅局的優惠政策。一旦張先生過世後房子賣了200萬,子女就必須為自己升值的50萬繳納(100萬-50萬)*20%=10萬的增值稅。

贈與稅

還有的父母會在自己年老時,忽然想把孩子的名字加進來。這就不僅涉及到增值稅,還會碰到贈與稅的問題。

2017年,聯邦贈與稅的免稅額度為贈予人可贈予任何人$14,000,夫妻兩人合並共可贈予任何人$28,000。一旦超過這個額度就會從終生贈與稅免稅額度裏扣減或繳納贈與稅。2017年,贈與稅為40%。

遺產稅

我們最耳熟能詳的美國稅法,恐怕就是遺產稅了。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遺產稅高到咋舌的國家,最高時需繳納40%的遺產稅。

如果父母是美國公民、綠卡,那麽每人將有549萬的免稅額度。但如果父母是外國人,那麽免稅額度僅6萬,超過部分會會被國稅局征收40%的遺產稅,並且遺產稅必須在9個月內交齊,不然房產會被拍賣用以繳納稅金。

遺產稅、贈與稅再加上增值稅,對於普通百姓來說,無疑於扒了一層厚厚的皮。

如何避免被稅務壓榨?

面對這些復雜的稅收估計大家都有些焦慮,我們究竟該怎麽做才能安心地將自己積累的財富傳給孩子呢?

其實,對各種稅務習以為常的美國人早就已經學會用人壽保險或各種信托來為自己合法合理地避禍避稅了。

1、期限壽險(Term Life)

期限人壽保險是“基礎型”保險,只在相應的受保時間內生效。例如5年、10年、20年…如果受保人在保單內死亡,就可以獲得賠償。這只是一份純保險,沒有任何現金價值,只為一份安心和放心。

期限壽險有一個缺點,固定保費期滿後保險費會隨著受保人年齡上升而大幅上漲,這常常造成投保人年老時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2、終身壽險(Permanent Life Insurance)

終身壽險是目前美國人最普遍的避債避稅的方法。在美國,人壽保險的現金值不受官司追討,享受司法豁免保障。也就是說無論投保人破產、坐牢或發生不幸,別人也休想動他保險上的錢。就算是離婚,大額保單也不會被分割。 

另外,美國人通常是用人壽保險的理賠金來支付巨額的遺產稅和增值稅。美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理賠速度相當快,一般幾個禮拜就可以完成,完全不需要擔心現金流或者9個月繳稅期限的問題。

終身壽險的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其投資回報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型而不同。傳統的whole life 約為3~4%,投資股票基金的VUL可以達到12%,但風險較大,跟蹤指數並且保證只漲不跌的IUL普遍在6~8%左右。在需要的時候,客戶可以提前從保單裏提前領取現金價值使用,也就是常說的生前福利。

3、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很多人覺得信托都只是富豪們的標配,但其實,信托的種類多種多樣。許多美國人都會選擇用終身壽險+生前信托這樣的配置來來保障自己辛苦積累的財富和孩子今後的生活。

首先,生前信托可以幫你的子女規避法庭遺產認證的冗長繁瑣過程和避免不必要的認證費用。

舉個例子,你百年後如果想將價值100萬的房子留給孩子,但沒有成立生前信托,那就必須走一道“法院遺囑認證”的程序,通常需要九個月至一年半甚至更長的時間。費用是財產總額的3%-10%。也就是說,你的子女必須先交納3萬到10萬去完成整個法庭認證過程後,得到法庭的確認才能合法地繼承您的財產。

當成立人不幸離世,生前信托將會轉為不可撤銷信托,信托文件可以決定子女以什麽樣的方式繼承財產。相信大家也聽到過不少例子,一些獲得父母巨額遺產的孩子開始肆意揮霍,更有甚者會沾染上一些不良惡習,原本作為生活保障的資金成為了摧毀孩子的惡魔。

但父母可以通過信托規定孩子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從信托裏取錢。

例如您可以訂立子女可分幾個不同年齡段獲取財產;或者子女只可以從信托財產中取錢用於醫療、教育和維持日常生活所需。留在信托內的財產,萬一將來子女離婚,他們的配偶將不能從信托內拿到任何父母留下的財產;如果遇到官司,只要處理適當,債權人將無法從信托裏拿到任何錢用於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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