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美国生活的华人,碰上了转账、存钱问题时,该如果应对呢?
一、持绿卡在美国生活,丈夫在中国无绿卡,每年从香港的银行给我打20万美元的生活费。
这种情况你的资金需要申报。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拘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万美元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称为Form3520的表格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
二、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我的朋友从中国给我打了5万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你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理由同上。只要海外的亲朋好友送给你的礼物或者钱没有超过10万美金,都不需要申报。
三、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需要用钱的时候,一位美国的朋友通过美国的账户给我打了5万美元。
而这种情况下需要申报,并且美国好兄弟(赠予方)需要付赠予税,如果需要受赠方付税则要联系会计师帮忙处理。如果受赠方和赠予方都在美国,那就需要遵守国税局对于美国赠予方面的规定了。
但以下几种情况下,赠予是可以免税的:
赠予部分的价值没有超过每个日历年的年免税额,以最新的2017年为例,年赠予免税额为$14000美金;
帮他人支付学费或者医疗费用;
赠予发生在合法夫妻之间;
赠予对象是一个政治组织作为特定政治用途。
*用于赠予税的表格叫做 Form 709
四、持绿卡在美国工作,卖给别人一些旧家具,卖了1.2万美元现金。这种情况下,需要申报这笔现金收入。
根据国税局网站规定:公司或个人从某公司或个人收到1万元以上现金,在15天内要向国税局申报8300表。这个报表要写明现金是从哪里收到的,社安号/公司税号,地址,交易的种类,付款方式。
五、我从海外带了50万美元来美国,已经合法向海关申报,现在想存到银行里。
根据联邦法律,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在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必须对这笔资金进行申报。这由银行负责申报,不需要自行操作,但需要客户提供各种信息给相关银行。
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 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所以,如果这是你自己的50万美元,该存就存,一次性存,一次性申报。
六、持绿卡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卖了些闲置的物品给一个兄弟,他给了我2万美金现金。这种情况是需要申报这笔现金收入的。
根据国税局网站规定:公司或个人从某公司或个人收到1万元以上现金,在15天内要向国税局申报8300表。这个报表要写明现金是从哪里收到的,社安号/公司税号,地址,交易的种类,付款方式。
七、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最近想买个房子,问一个美国的亲戚先借给我200万美元,从美国的账号转账给我的。这个情况相对就有点复杂了,分两种情形:
亲戚很好心,借给你,但最后说不用还了。相当于这笔钱是送给你的,等同于赠予,需按赠予的法规处理。
亲戚很好心,借给你,又不收你利息。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比较小的金钱来往,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金额过大,国税局会把按照市场价格本来应该收取的利息部分作为赠予来看待。
八、我有一个海外账户,里面有大约10万人民币,年底报税的时候要不要申报呢?
如果你是美国纳税人,就需要申报。美国有一个条款,正式名称为“海外银行与金融资产帐户申报”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落实对象为美国纳税人,主要是要求纳税人若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如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 Mutual Fund)或签名帐户 (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最高额超过1万美元,同样在每年报税截止日4月15日前要用Form114 (e-filing system) 向美国财政部申报。(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申报表格叫做 Form 114, 需要网上申报。
另外还有一个更厉害的条款,英文全名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 FATCA。同样适用于美国纳税人,不管你是居住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FATCA是新增法,除了要求美国的纳税人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外,还规定:
针对海外金融机构:所有签约国家与地区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投资投顾等),必须每年向 IRS 提供在该机构底下的“美国纳税人”之帐户与个人资料,包含名字、税号、住址及交易纪录等。如果金融机构拒绝提供,则该机构与客户的美国来源所得或在美国的投资利润需要扣缴30%的惩罚税率。
针对美国纳税人:帐户里超过一定金额门槛的话需要填写 IRS Form8938于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申报。如未申报,一旦被查出,可能面临1万美元罚款(若 IRS 通知后还是未申报,罚金可高达5万美元);而如果是少报(低报),可能会被课高达额外40%的罚金。
居住在美国境内(Taxpayers living in the US)
单独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万5千美元 。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15万美元。
居住在美国境外(Taxpayers living outside the US)
单独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30万美元。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6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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