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中國首次與其他部分國家交換CRS(海外金融賬戶共同申報準則)信息,中國稅務機關將掌握個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在面臨巨額資金來源不明審查的同時,還得補繳大額的個人所得稅。中國打擊國際避稅大網的正式打開,隱形富豪們將無處遁形。
什麽是CRS
CRS是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的簡稱,即為全球範圍內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統一報告標準”。這一標準意味著,所有簽署CRS的國家及地區都需要在本國金融機構實行這一統一標準,並與其他簽署的國家及地區交換其掌握的對方居民的金融賬戶信息,達到全球追稅的目的。在此前利用離岸賬戶來跨國逃、避稅的人士將受到全面的威懾打擊。需要註意的是,此信息的互換是自動且定期的,完全區別於以往的主動申報。
CRS有多厲害?
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個國家(地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涉及的投資熱門的國家和地區有: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新加坡、英國、德國、法國、瑞士、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塞浦路斯、開曼群島等等。以前被視為可以保護個人資產隱私國家/地區,比如我們熟知的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澤西等避稅天堂等,在CRS下退去了隱身衣,不再是高凈值人士資產保護的避風港。
如果你還記得此前的“趙薇事件”的話
趙薇和其老公黃有龍在開曼
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金融賬戶信托
投資賬戶等被曝光
他們“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讓眾多投資者損失
最終被罰款和禁止進入二級市場
這一切都與CRS的推進密切相關
而在中國,按照此前計劃,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都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參與國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換,意味著,中國稅務部門通過這個方式可以輕松了解和掌握中國稅收居民海外資產收入信息。
哪些屬於“高危”人群?
稅務居民的一般決定因素有兩點:國籍(護照)、經常居住國。
CRS的核心是稅務居民身份,而不是法律居民身份,而各國法律對稅收居民的認定則存在千差萬別。
根據中國最新的個人所得稅修改案,個人是否應繳納所得稅的判定標準如下:
需要提醒的是,各國對於稅民的不同認定,還造成可能出現雙重征稅的風險。特別是移民了但仍保有中國籍貫的,亦或者在香港作為居民的中國內地人士,可能因為銀行報賬的一些疏失而面臨雙重征稅的風險。
以下6類人會受到影響
已經移民的中國人
根據CRS協議內容,若在中國境內有隱藏金融資產,也很有可能被披露給移民國,同時極有可能面臨稅務補繳及各種罰金,甚至刑事責任。
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人群
CRS實施後,只要是中國人(不管是否移民),且在境外(包括香港)有如下金融資產:存款帳戶、托管帳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證券帳戶、期貨帳戶、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等。上述這些金融資產存放的國家或地區,也會將持有人所持有的金融資產情況披露給中國大陸稅務局。
在海外持有殼公司投資理財的人群
中國人在境外稅收非常優惠的地域設立公司,並通過公司在銀行等金融機構開戶持有資產,或通過公司帳戶來進行理財或消費,這類企業可能將被認定為“消極非金融機構”(即殼公司)。CRS實施後,將要求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您及公司兩層擁有的金融資產均要披露,過去利用殼公司的名義來避稅將變得更加困難。
在海外國家或地區購買高額人壽保險
購買的境外保單,比如香港保單。香港的保險公司也要將境內高凈值人士的大額保單資產信息報給中國大陸稅務局,而且這個披露不是說2017年新買的保單才披露,而是說歷史上已經購買的保單都要披露。
已設立海外家族信托
很多高凈值人士在海外設立了家族信托,根據CRS要被披露的信息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財產授予人)、保護人、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機構)、受益人。
在境外設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的人群
在本次的CRS信息交換內容中,本身並不包括海外貿易公司的金融帳戶信息,但是很多做國際貿易的老板們選擇的運營模式是:在境內設立實體公司搞生產經營出口,同時在離岸稅收優惠地設立另一家公司,完成海外貿易的境外收款職能,這樣大量的外匯收入直接進入到境外公司帳戶中,同時享受了免稅優惠。這次境內外同時實施CRS,會導致這一人群在境外開立的個人金融帳戶資產被披露,順藤摸瓜,中國稅務局稽查時會很容易查到這些錢並不是從境內換匯出境的。
一旦查詢到境外的巨額收入,不僅面臨巨額個人所得稅補繳,並且在境外設立公司還面臨25%的企業所得稅,合計稅務總成本可能高達40%。
哪些資產屬於被“曝光”類別?
需要註意的資產:
CRS主要關註的是海外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存款賬戶、托管賬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證券期貨賬戶、股權債權權益。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說,如果你持有的資產跟存款機構、托管機構、投資機構和特定保險機構沒有任何關聯,那麽通常不用擔心受到CRS影響。
而以下則是不在CRS監管範圍內的資產類型和金融機構:
無需交換信息的資產類型:金融資產範圍以外的類似不動產等實物投資和非債務性權益投資不在申報範圍內。例如,以個人名義投資的海外房產、(工藝)收藏品、公司股權、貴金屬等保值產品的信息不在交換之列。另外,保險中的定期和重大疾病類不需要上報。
無需交換信息的金融機構:無需交換的金融機構包括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以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綜上所述,簡單小結一下:
① 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即在中國境外擁有的任何金融資產,如存款、證券、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視為當地的非居民金融賬戶而與中國稅務局進行信息交換。
② 尤其值得註意的是,已經獲得第二身份、但如果在中國居住滿183天仍將被認為是中國稅收居民,且中國的金融資產賬戶信息也會被交換。
規避CRS的兩類方式
當前來說,持有境外資產的個體首先要做的就是梳理清過去的資產來源,並保留好相關憑證,未來在做資產配置時也做好資金來源的分類和梳理,確保自己能夠闡述和證明清楚個人資金的基本來源。
一、解決身份問題,合理分配資產
移居到一個或幾個低稅國家居住,最好擁有一個低稅國家的國籍;
化整為零,目前CRS規定,實體賬戶余額超過25萬美元、且賬戶控制人為另一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則金融機構必須報告該賬戶信息;
以另一個身份持有資產、開立金融賬戶等。
二、合理配置資產類別
在不受CRS監管的資產之列,海外房產不僅是相對於收藏、貴金屬投資更具操作性的方式,更是實現全球資產配置、保值增值的傳統手段,成為最有力的規避CRS方式。至於選擇哪裏進行投資,從各國房產特點來說:
傳統強國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仍是全球投資目標國第一梯隊,發達國家經濟實力和穩健的市場保證了其房產投資價值,尤其是美國,美元強勢更可抵禦人民幣貶值、個人非美元資產縮水的風險;
新興市場如日本、泰國:當前政策優勢利好密集,經濟、房產增速顯著,房產總投資成本較低,收益回報率更具優勢,是相對於發達國家短期持有更具投資優勢的目標國。
買房移民國家:如希臘、葡萄牙、西班牙,房產總價低,經濟復蘇起始階段,投資前景被普遍看到。在投資房產的同時還能解決第二身份的問題。尤其是希臘,目前剛擺脫經濟危機,市場迅速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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