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起!香港將首次與內地交換CRS賬戶信息,您的資產還好嗎?

根據經合組織(OECD)發布的消息,中國已經依據《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第29條之規定,將《公約》效力正式擴大於香港和澳門兩地。《公約》將在2018年9月1日正式在香港和澳門兩地生效實施。 

簡而言之就是,香港和澳門將從此前CRS實施的“雙邊模式”轉變為“MCAA模式”,也就是“多邊協議模式”。

什麽是雙邊協定模式、MCAA模式,它們有什麽區別呢?

雙邊協定模式:參與CRS的轄區間兩兩自願簽署雙邊協議,而後開始信息交換。即,香港、澳門要一對一的去尋找願意跟自己交換信息的轄區。

MCAA模式:參與CRS並簽署了MCAA的轄區(假設為P轄區),還需悄悄告知OECD自己心儀、希望配對的轄區(假設為K轄區)。如果OECD發現恰巧K也希望與P進行信息交換,那P轄區和K轄區可以開始互通有無明送秋波啦)。 

中國作為MCAA簽約國,已經根據MCAA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將其在中國的適用範圍擴大到香港和澳門(這一決定將在2018年9月1日起生效),這就意味著:

9月1日正式在香港和澳門兩地生效實施,中國大陸高凈值人群在香港及澳門的五大類金融賬戶將會通過CRS的自動交換機制傳遞給中國的稅務機關。

由雙邊協定模式轉到MCAA模式後,香港和澳門的稅務局很快將與更多國家的稅務局自動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中國大陸與香港和澳門兩地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CRS下的第一次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正式具備了(準)國際法律依據。

從今年5月,中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多國稅務主管部門都在本地立法基礎上開始了CRS涉稅信息的收集和接收工作,海外資產將更加透明化。

中國稅收新時代的到來,將會強力沖擊中國高凈值人群的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結構,如何轉變傳統的理財觀念,調整方向,應對變更的稅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帶來的影響成為了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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