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很多在美國購房的華人希望可以在購買的自家土地上加建擁有更大的使用空間。為解決加州住房需求而降低門檻,簡化審核流程,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SB-1069法案(附屬居住屋,簡稱”ADUs”)法案,讓擁有獨立屋的居民可以合法地在自家土地加建改建最多可達到1200平方英尺。本文將為你詳細介紹加州房屋加建的常見錯誤和合法加建房屋的步驟。
什麼是ADU?
根據美國加州政府最新法律參議院法案第1069條的定義,ADU(Accessory Dwelling Units)是可以在自家土地上,合法增建一個有必要生活設施的第二居住單位,或稱為配套住房,它可以是地下室、為配偶家人準備的套房、或車庫改裝的公寓。通俗地講,ADU是獨立於原居住單位的額外居住空間。 ADU政策完全打破傳統地產開發模式的迷局,不需資本積累、公權力勾兌、贏家通吃,個人效益最高,規模小風險低。
一般而言ADU具有以下三種形式:
獨立式:這種單位獨立於主體建築之外;
附建式:這種單位貼鄰建於主體建築旁邊;
改建式:在主體建築內的空間(例如一個主臥)改建為一個獨立居住單位
美國加州房屋加建的常見錯誤有哪些?
無視當地政府建築要求
在加州進行房屋加建,改建或室內裝修都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政府建築部門審批。根據所在地政府要求不同,需要審批的工程的大小也不同。有些只是小的改動可以不需要審批,但是有些政府要求只要對房屋有任何的改動都需要遞交申請表格進行審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改造,小則罰款補交申請表,大則改回到原來的房屋狀況,不然房子不能再進行買賣。
合同約定不清楚
美國加州建築法規有明文規定,工程項目超過五百美金,連工包料,一定要寫合約,而且是屋主看得懂的文字,合約最好是屋主提供,也就是遊戲規則由屋主制定,一般情況下,屋主和施工隊之間發生爭執,就是因為合約上規則不清造成的,目前合約一般都是工程方提供,必然有利條件均向著工程方,將來如果有矛盾,需要由法院仲裁,結果常常是屋主吃虧,原因就是在合約上吃了虧。
包工不包料,浪費施工時間
有時候建築方只包工時不包材料,也就是說所有材料由屋主購買,建築方只出人工,算工時或算天數,看似簡單,其實是屋主拿了一張空白支票給施工隊來報。除非您是行家,知道所有材料的價錢資訊等, 一般屋主購買材料肯定會有遺漏東西,尤其一些零件之類的,或買的不同規格材料,不停反复的往建材商店跑,施工方因而缺材料零件耽誤工期,可耽誤的時間可是要付錢的啊。很多屋主沒想明白這點,吃虧在這。
支票抬頭名字和簽約人名字不符
建議所有屋主多花些心思,在網上查詢了解廠商型號、編號等資訊,以及各類建材資訊,做到心裡有數。盡量多的了解施工方。工程項目最好連工包料招標,嚴格規定好工期。 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延誤工期,屋主每天可以按照合約規定扣錢。工程需要付款方式時,千萬不能馬虎,一般工程付款都是寫支票,常常有施工方要求屋主支票抬頭寫他人名字,這和簽約的名字不一樣,有時候屋主不留意就會忽略過去,這就埋下了日後爭執的伏筆,也是法律所不容許的,所以屋主一定要留意。
不查保險就開工
為了省錢,一般施工方不為工人買勞工保險,工人們和屋主也不是很在意這方面的事,這種現像在華裔移民中非常普遍。可是,一旦將來發生意外,小則割傷跌倒,大則工人意外死亡,如果施工方沒有購買勞工保險,所有的責任全部將由屋主來承擔,那時候,就後悔莫及了。這一定要重視起來,沒確認保險前,絕對不能開工,別給自己留隱患。
忽視執照的重要性
除非屋主自己懂,否則,幾乎所有的施工項目,都是由施工隊去申請許可證,施工項目有申請許可證,他們不敢偷工減料,因為會有人來檢驗。有時候,屋主會認為沒有執照的施工人員,收費會便宜,其實未必。不要貪圖這些小便宜,給自己埋下隱患。
加州華裔建築裝修人員魚龍混雜,沒有美國主流的建築裝修業的明確分工,一般都是一個人做幾項工種,這樣的結果導致施工不專業,很多施工會產生不符合市政標準,驗收不過關、返工等問題。甚至,有的雖然當時通過了驗收,但是給安全埋下了隱患,等將來出現問題時,費用可就大了。
加州合法加建房屋的步驟有哪些?
落實房屋的管轄權
美國房屋的管轄權不是統一的,比如阿卡迪亞地區歸洛杉磯縣管理。這點可以到市政府查詢,落實自己房屋的管轄權。
確認需要遞交的材料
每個城市的要求不同,有的城市流程簡化,可以一次性審批到底;但有的城市會比較複雜。越發達的城市要求的越細。
選擇自建還是承包商
無論是自建還是承包商總包一定要分階段請政府驗收,直至拿到竣工驗收的合格證。否則不符合規定會被要求拆除整改。一定要根據加州建商管理委員會約定的合同文本模式跟承包商簽訂合同。
入住許可證
你需要拿到入住許可證才能保證房屋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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